近期,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接听团队整理了最近船员咨询较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01
问:请问见习三副的资历是否可以作为签发值班水手适任证书的见习资历?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见习三副、见习二副、见习三管轮、见习二管轮或见习电子电气员资历,可相应作为申请签发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或电子技工适任证书的船上见习资历。
02
问:我的三副适任证书已经过期十多年,请问完成抽考后还需要实习吗?
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适任证书过期10年及以上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并在适任证书记载的相应航区、等级范围内按照《船上见习记录簿》规定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03
问:我在考无限航区大管轮,英语没通过,其余科目已通过,请问可以降为沿海航区大管轮吗?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无限航区轮机适任考试者,自初考之日起3年内仅“轮机英语”理论考试科目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不合格的,其余已合格的科目、项目经本人申请,成绩可作为沿海航区相同职务适任考试成绩,成绩有效期自其他科目和项目全部通过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