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央气象台及各地大风预报预警信息: 3月12日,黄海南部海域、东海北部海域将有5~7级、阵风8级的偏北到东北风,东海南部海域、台湾海峡海域将有7~8级、阵风9级的偏北到东北风。 3月13日,黄海南部海域、东海北部海域将有5~6级、阵风7级的偏东到东北风,东海南部海域、台湾海峡海域将有6~8级、阵风9级的偏东到东北风。 3月14日,黄海南部海域、东海北部海域将有5~6级的偏东到东北风,东海南部海域、台湾海峡海域将有6~7级、阵风8级的偏东到东北风。 为保障海上人命安全,浙江海事局、上海海事局、福建海事局、江苏海事局联合发布海上大风预警提示: NO.1 船舶公司要根据船舶类型、结构、船龄、技术状况等要素和载运货物情况,组织船岸综合评估船舶防抗能力,及时启动防范大风应急预案,合理调整船舶航次计划、进出港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并指导实施。 NO.2 港口码头作业单位要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计划,组织在港船舶加固缆绳等措施,并及时调整缆绳,保持受力均衡;集装箱码头和船舶应协同加强集装箱绑扎系固工作,避免发生集装箱落水情况。 NO.3 各船舶要及时通过VHF、气象传真、互联网、“海事通”APP等渠道获取最新气象海况信息,并根据计划航线天气海况情况及时制定船舶航次计划和避风措施,严格遵守属地海事管理机构禁限航规定,坚决避免冒险航行。 NO.4 涉客船舶要严格落实禁限航要求,提前采取停航措施。交通艇、风电运维船舶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时,要坚决做到“应关尽关、应停尽停、应撤尽撤”。中小型船舶应选择遮蔽条件好的水域锚泊避风,或者驶离影响区域。载运大件、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卷钢等对稳性影响较大货物船舶应提前加固绑扎、减少自由液面影响、检查货舱风雨密情况。施工作业船舶、无动力船舶应尽早前往选定水域抛锚或者泊位停靠,必要时安排拖轮守护。科考船、院校实习船、试航船等在船人数较多的船舶应结合实际,及早研判是否暂停科考、试航等活动,做好非必要人员撤离准备。 NO.5 船舶要结合自身特点、水深和底质、避风条件、船舶密度等要素,选择合适锚地或者水域锚泊。锚泊期间要加强锚泊值班,保持规定频道守听,勤测锚位,密切注意本船及周边船舶动态,一旦发现走锚或发现他船走锚时,及时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